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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加密税收将走向何方?

2026/04/30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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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加密税收将走向何方?

作者:@c4lvin

编译:佳欢,ChainCatcher

核心要点

2026年4月29日,韩国国家税务局(NTS,Korea National Tax Service)宣布,已在加密资产征税将于2027年1月1日生效的前提下,正式推进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交易所数据收集、综合分析系统建设,以及基于 CARF(加密资产报告框架)的信息交换框架开发正在同步进行。

首次申报预计将在2028年5月综合所得税申报期间启动。

然而,现行《所得税法》几乎只对简单交易和币币交易建立了征税标准。

对于 DeFi 质押和借贷、空投、硬分叉以及 NFT 等领域,相关规则仍然缺失。

NTS 自身也表示,目前正在收集海外立法案例和专家意见。

自2014年发布 Notice 2014-21 以来,美国一直将加密货币归类为财产。

在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美国逐步建立了覆盖简单交易、币币兑换、DeFi、质押和空投等领域的征税原则。

2025年生效的 1099-DA 表格仅适用于中心化交易所,DeFi 领域仍主要由纳税人自行负责。

考虑到基础设施尚不完善、准备窗口又十分有限,韩国很可能借鉴美国模式的基本框架。

其四大支柱包括:

  • 资产分类
  • 纳税人自行申报原则
  • 分阶段引入交易所报送义务
  • 阶段性留白 DeFi 灰色地带

这种趋同也会带来副作用,包括公平性争议、国内交易所与海外平台或 DeFi 之间的监管套利,以及将资料留存和举证负担转移给纳税人。

开始征税只是起点,用于保障实质公平的补充立法,年内恐怕难以真正落地。

1. 韩国加密资产征税进入倒计时

2026年4月29日,在5月综合所得税申报相关简报会上,NTS(韩国国家税务局)个人税务局局长 Park Jung-yeol 被问及加密货币所得税申报的准备情况。

他回答称:

"既然法律已经规定从明年起对加密货币收入征税,我们正在准备从2028年5月的综合所得税申报开始接收相关申报。"

尽管韩国政界仍不断出现废除该税的呼声,但税务机关已经在"如期实施"的前提下,开始推进实质性的执行准备。

来源:Bloomingbit

根据这一回应,准备工作正沿着三条主线推进。

第一,汇总国内交易所数据的系统。

第二,韩国公共采购服务局上个月公布的"虚拟资产综合分析系统"。

第三,开发基于 CARF(加密资产报告框架)的信息交换功能。

根据现行《所得税法》,自2027年1月1日起,转让或借出加密货币产生的收入将被归类为其他收入。

每年超过250万韩元的部分,将单独适用22%的税率。

征税范围涵盖所有韩国国内加密货币投资者。

即使如此,这项税收政策能否如期平稳落地,仍是未知数。

韩国资本市场研究院在2025年11月的一份报告中指出:

"现行《所得税法》中关于虚拟资产其他收入征税的框架仍存在太多未解决的缺口,难以在2027年1月1日实施。"

该报告也提出了第四次延期的可能性。

对于征什么税、如何征税,以及何时确认纳税义务,详细指引仍然缺失。

2. 韩国加密税制的缺口

2.1 已经确定的内容:转让和借贷收入

来源:NTS(转载图片)

根据 NTS 发布的《虚拟资产所得税概述》,应税收入的计算方式是:

加密货币转让或借出所得,减去必要费用。

必要费用的一般规则,是实际取得成本加附带成本。

如果在制度实施后取得的加密货币,其实际取得成本难以核实,则可以将转让价格的一部分,也就是最高50%,视为必要费用。

在取得成本估值方面,交易所交易采用移动平均法,其他交易则采用先进先出法。

对于法律生效前已经持有的资产,其视同取得成本为2026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格与实际取得成本两者中的较高者。

对于币币交易产生的收入,其价值通过兑换比例乘以基础虚拟资产的价值来计算。

以 BTC 计价的市场用比特币、以 ETH 计价的市场用以太坊、以 USDT 计价的市场用泰达币作为基础资产计算价值。

目前真正明确下来的,也基本只到这一步。

名义上,具备现实征税可行性的领域主要是交易所现货交易和币币交易。

2.2 链上活动领域几乎完全空白

真正的问题出在除此之外的所有链上活动。

在提交给议员 Song Eon-seok 办公室的书面答复中,NTS 表示,对于质押、借贷、空投、硬分叉和 NFT 等加密货币收入类型,目前缺乏征税标准。

至于这些收入类型是否应纳税、范围如何界定,以及如何计算取得成本和原始计税成本,NTS 答复称:

其正在"收集海外立法先例和专家意见"。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NTS 回应称:

"从加密货币所得税的角度来看,中心化金融和去中心化金融并不作单独区分。"

不作单独区分意味着适用相同原则。

但同时也意味着,目前没有一套能够反映 DeFi 交易特征的独立指引。

用户从自托管钱包在 Uniswap 上兑换代币,在 Aave 上存入资产赚取利息,或在 Lido 上质押 ETH 并收到 stETH,这些行为究竟如何征税,目前都没有明确标准。

韩国要在短期内独立填补这些缺口并不现实。

加密货币行业本身在全球范围内变化极快,DeFi 也不断衍生出新的交易结构。

考虑到短时间内扩充税收基础设施的现实难度,韩国的税收模式大概率会自然靠近已有先例中最成熟的一套,也就是美国模式。

下一节将讨论美国当前的加密货币税收结构。

3. 美国加密税制:建立在纳税人自行申报之上的结构

3.1 资产分类与征税原则

来源:IRS(美国国内税务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通过 Notice 2014-21,美国国内税务局(IRS)将加密货币归类为财产,而不是货币。

此后的所有相关指引,基本都建立在这一前提之上。

被归类为财产,意味着适用于股票或房地产的资本利得原则,同样适用于加密货币。

单纯持有并不是应税事件。

但只要发生处置,就需要确认资本利得或损失。

资本利得的处理,会根据持有期限分为两类。

持有一年或一年以内后处置,会产生短期资本利得,并按普通收入税率征税,税率为10%至37%。

持有超过一年,则符合长期资本利得条件,适用0%、15%或20%的优惠税率。

这里的关键在于,"处置"的定义远远超出简单卖出。

IRS 将以下行为都视为处置:

  • 将加密货币出售换取法定货币
  • 将一种加密货币兑换为另一种加密货币
  • 使用加密货币支付商品或服务
  • 将加密货币兑换为其他资产

其中第二项尤其重要,即币币交易也会触发资本利得税。

在美国税法下,将 ETH 兑换为 USDC,或将 BTC 兑换为 ETH,其处理方式与卖出 ETH 后再用所得资金购买 USDC 基本相同。

3.2 被视为普通收入的领域

除资本利得外,美国还会将以下活动取得的加密货币,按收到时的公允市场价值计入普通收入,即按一般所得税率计税。

算力生产: 通过算力生产获得的加密货币在到账时按当时市场价格确认为普通收入。如果以业务形式运营,相关费用可以扣除。

质押: 根据 Revenue Ruling 2023-14,质押奖励会在纳税人取得出售、兑换或转让这些代币的能力时,按当时市场价格确认为普通收入。如果奖励仍被锁定或无法申领,则递延至纳税人取得支配和控制权时确认。

空投: 根据 Revenue Ruling 2019-24,空投会在纳税人取得控制权之日,按公允市场价值计入普通收入。后续出售时,该价值会成为计算资本利得或损失的计税成本。

硬分叉: 适用与空投相同的指引。分叉本身并不纳税,但如果因分叉收到新币,则会在收到时触发普通收入处理。

借贷利息: 无论是在 DeFi 还是中心化借贷中,利息都会在收到时确认为普通收入。后续出售时,再单独计算资本利得或损失。

例如,如果用户收到1 ETH 作为质押或借贷奖励,首先需要按收到时的市场价值缴纳普通收入税。

之后当这1 ETH 被出售时,如果价格发生变化,还需要就价格变化部分缴纳资本利得税。

这就形成了一个双层征税结构。

3.3 DeFi 灰色地带:保守处理带来的负担

即使在美国,DeFi 征税仍然是一个缺乏成文指引的领域。

IRS 的立场是,从一般数字资产指引中推导出的原则同样适用于 DeFi。

在实际操作中,保守处理方式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标准。

流动性池: 按照保守处理,存入代币并收到 LP 代币,会被视为一笔应税交易,即用两种代币交换一种 LP 代币。在退出流动性池时,则会发生另一次应税事件。更进取的解释会将其视为非应税贷款,但由于缺乏明确规则,实践中通常建议采用保守处理。

流动性质押: ETH 兑换 stETH 可以被合理解释为一笔应税兑换。stETH 变基带来的增加通常被视为普通收入。IRS 对此并没有单独指引。

借贷: 加密货币抵押贷款本身并不纳税。但如果发生清算,抵押品会被视为按清算时的价值出售。

跨链桥: 同一种资产的简单转移不纳税。但如果涉及封装或解封,部分交易可能会被视为兑换成另一种资产,从而被认定为应税事件。

这些领域的共同点在于,尽管缺乏明确的 IRS 指引,纳税人仍然需要自行承担申报责任。

3.4 代币销售与早期发行

通过代币公开发行或交易所代币发行参与代币购买,购买行为发生的当下并非应税事件,但作为支付手段的代币将被视为已处置,需据此确认资本利得或损失。

收到代币的计税成本,是购买时所用代币的价值,或所取得代币的公允市场价值。

对于发行方而言,代币销售收入会被视为普通收入或经营收入。

如果该代币符合证券属性,还可能适用额外监管规则。

3.5 美国税收基础设施:交易所报送与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双重结构

美国加密税制最值得关注的一点在于,几乎每个领域都运行在"纳税人自行申报 + 交易所报送"的双重结构之下。

美国财政部和 IRS 于2024年7月发布的最终法规,引入了 1099-DA 表格,即经纪商交易的数字资产收益报告表。

目前,1099-DA 正在分阶段实施:

  • 2025年交易:仅报告总收益
  • 2026年交易:全面报告,包括计税成本

其覆盖实体包括中心化交易所、托管钱包提供商、支付处理商和数字资产自助终端,也就是托管客户资产的企业。

包括 Coinbase、Kraken 和 Gemini 在内的主要交易所,已于2026年初开始出具 1099-DA 表格。

关键在于,1099-DA 没有覆盖哪些内容。

IRS Notice 2024-57 暂时将以下交易排除在经纪商报送义务之外:

  • 封装和解封
  • 流动性提供者交易
  • 质押交易,包括流动性质押和再质押

此外,2024年12月公布的 DeFi 经纪商法规,随后通过国会联合决议被废除。

这是特朗普政府签署的第一项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法案,也反映出一种政策方向:不将 DeFi 前端归类为经纪商。

因此,发生在 Uniswap、PancakeSwap 和 1inch 等 DEX 上的所有交易,以及通过自托管钱包完成的交易,仍然不在 IRS 的直接报送范围内。

最终,通过 1099-DA 报送的内容,只覆盖 IRS 可以自动匹配的基础交易。

DeFi、自托管钱包和交易所之间的转账,仍属于纳税人自身的责任。

如果纳税申报与 1099-DA 数据之间出现差异,就会自动触发补税通知,并可能引发税务审计。

4. 为什么韩国别无选择,只能采用基于自行申报的模式

4.1 自行申报的必然性

韩国面临着与美国相同的基础设施限制。

即使 NTS 从包括 Dunamu 和 Bithumb 在内的五家主要国内交易所收集数据,其范围本质上也与美国 1099-DA 所能捕获的内容相同。

也就是说,它只能覆盖由中心化交易所中介完成的交易。

一旦 CARF 在2027年全面投入运行,海外交易所的交易将被部分捕获。

但并非所有交易都会被自动纳入报告范围。

DeFi 交易并不会被任何信息报送系统自动覆盖。

没有用户自行申报,NTS 很难自动识别这些交易。

这种结构性限制,是美国近十年来一直在试图解决的问题,也不是韩国能在一年内解决的问题。

因此,韩国也必然会从"交易所报送 + 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双重结构开始。

而且自行申报在韩国税制中的作用,可能会比美国更大。

目前,韩国版"虚拟资产综合分析系统"正在 NTS 主导下建设。

但其可行性将在第6节单独讨论。

4.2 CARF 的采用与全球信息标准的压力

CARF 于2026年1月1日生效,是由 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 G20 共同制定的国际标准,共有48个国家参与。

韩国于2024年11月签署了 MCAA(多边主管当局协议,Multilateral Competent Authority Agreement,各国正式加入 CARF 信息交换网络的签署文件),并将于2027年首次交换2026年交易数据。

CARF 不只是交换交易数据,还会统一报告项目和分类标准。

其覆盖交易包括加密货币与传统货币之间的兑换、币币交易,以及加密货币转账,包括超过50,000美元的零售支付交易。

报告项目包括资产名称、年度交易次数、交易单位数量和交易金额。

这一分类框架实际上与 IRS 的加密货币分类体系兼容。

每个 CARF 参与国最终都会收到类似的交易数据,而要将这些数据用于本国税制,各国就需要一套与之兼容的分类框架。

韩国的 NTS 综合分析系统正在与 CARF 信息交换功能同步开发。

因此,其制度设计大概率会向 OECD 和 IRS 标准靠拢。

4.3 时间压力

距离实施只剩八个月,NTS 没有时间分别为 DeFi、质押、空投、硬分叉和 NFT 精确设计独立的征税指引。

这也是韩国资本市场研究院提到可能第四次延期的核心依据。

在这种时间压力下,最合理的选择是借鉴一个已经经过验证的海外模式,尤其是美国模式的大框架。

值得注意的是,韩国加密货币交易所已经开始顺应这一趋势。

Upbit 从2026年1月起,正式实施符合 CARF 合规规则的身份验证提交程序。

Coinone 和 Korbit 则在假定 CARF 实施的前提下,部分修订了使用条款。

Bithumb 也在调整相关结构,以便即使不单独修改条款,也能履行 CARF 义务。

5. 韩国加密税制可能形成的样貌

假设美国模式将成为韩国的重要参考,韩国加密税制大概率会按照以下类别逐步成型。

不过,由于韩国必须在现行《所得税法》中的其他收入框架下运行,并采用单独征税方式,因此它不可能与美国的普通收入和资本利得双轨结构完全相同。

现货交易和币币兑换: 这是目前已经成文规定的领域。从转让价格中减去取得成本和附带费用后的收益,需要按22%的税率单独征税。与美国不同,韩国不区分短期和长期持有,无论持有期限长短,适用税率都相同。对于短期频繁交易者来说,这一点比美国框架更有利。

质押和借贷奖励: 这是最模糊的领域之一。由于现行《所得税法》仅将加密货币其他收入定义为"转让或借贷"产生的收入,目前主流解释认为,收到奖励的瞬间本身并不是应税事件。

一位 NTS 官员也曾在2024年的采访中表示:

"征税并不是基于收到质押服务报酬的瞬间,而是基于将收到的加密货币转让为韩元的瞬间。"

这是韩国与美国最大的分歧点。美国采用的是收到时征收普通收入税、出售时征收资本利得税的双重结构,而韩国更接近于在转让时进行单次征税。

不过,即使在单次征税结构下,如何计算奖励的取得成本仍然是额外问题。

如果将收到奖励视为无成本取得,也就是计税成本为零,那么全部销售价格都会成为应税收入。如果适用视同必要费用条款,则只会将销售价格的50%确认为转让收入。最终采用哪种方式,还需要通过执行法令或进一步指引加以明确。

对于借贷而言,法律术语中"借贷"的解释范围又是另一个问题。

如果从交易所或 DeFi 借贷协议中收到的利息被纳入"因借贷产生的收入",那么与质押不同,收到利息的瞬间就可能存在触发应税事件的空间。对于交易所服务而言,一致适用规则相对可行,但对于 DeFi 协议而言,仍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纳税人自行申报。

空投和硬分叉: 目前没有明确标准。不过,与质押和借贷不同,空投和硬分叉带有更强的无偿取得属性,因此具备差异化处理的合理基础。

如果韩国维持目前"只在处置时征税"的思路,最自然的结构是:收到代币时不征税,将收到时的市场价值确认为计税成本,只在转让时对收益征税。与美国相比,这种处理方式对纳税人更有利。

但是,"空投"这一单一类别中混杂着经济实质截然不同的活动。

基于简单持有或锁定代币获得的被动空投,与通过主动投入资本、消耗成本来获取代币的主动 Farming 完全不同。英国 HMRC(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is Majesty's Revenue and Customs)在一定程度上捕捉到了这一区别:带有服务性质的空投会被视为普通收入,纯粹无偿取得的空投则更接近于非应税处理。

如果韩国将这两类活动同等对待,核心问题将是是否承认主动 Farming 用户产生的附带成本。

如果不予承认,用户通过资本支出取得的代币,其全部销售价格都会变成转让收入,这与实质公平相冲突。即使承认相关成本,如何证明这些成本仍然是一个现实难题。对于自托管钱包中收到的冷门代币,如何估算其公允市场价值,同样是常见难点。

DeFi: 这是最可能继续留在灰色地带的领域。鉴于 NTS 回应称其并不单独区分中心化金融和 DeFi,其实际立场就是抽象地适用一般原则,而不提供 DeFi 专属指引。

美国式的保守处理方式可能也会在韩国成为事实标准。

但在缺乏明确指引的情况下,纳税人的解释必然会出现分化。这也会造成公平性问题。

用户在国内交易所从事相同经济活动,会被精确征收22%的税。而通过 DeFi 从事相同活动的用户,要么遗漏自行申报,要么在保守解释下承担过高税负,要么在进取型解释下面临未来被追缴税款的风险。

代币销售和参与代币公开发行: 与美国一样,最合理的结构是,首先确认用于购买代币的加密货币在处置时产生的转让收入,并将收到代币的计税成本设定为购买时的市场价值。

不过,目前韩国并没有针对这一处理方式的明文指引。

NFT: NTS 此前曾表示,NFT 的征税标准仍然缺失。首先,NFT 是否落入加密货币的定义,本身就不明确。

即使在美国,某些 NFT 也会被归类为"收藏品",并适用28%的长期资本利得税,接受单独处理。

韩国将如何反映这一点,仍是实施后需要解决的问题。

6. 韩国虚拟资产综合分析系统的可行性

如果说具体分类的规则空白属于政策层面的遗漏,那么实际执行这些政策的工具是否到位,则是另一项现实考验

目前正在推进的"虚拟资产综合分析系统"项目,其详细范围可以让我们看到,韩国政府在对个人征税时,究竟希望获取哪些信息,以及希望追踪到什么程度。

来源:PPS(转载图片)

根据去年3月在 PPS Nara Marketplace 披露的初步规格,该项目预算约为30亿韩元,包含增值税。

时间表是4月开始设计,11月试点运行,并在年底前正式上线。

该项目的范围远不只是简单汇总交易所数据。

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提交的交易明细和汇总交易表,将与链上交易数据结合,并进行综合管理。

每个纳税人的钱包地址都将被匹配,从而可以可视化追踪交易流向。

项目还包括利用 AI、机器学习和统计方法进行异常检测,以及将被识别为海外金融账户的钱包地址与链上交易数据结合分析等功能。

在征求建议书中,NTS 这样说明项目必要性:

"由于虚拟资产具有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特征,其被滥用于洗钱、违规赠与和离岸逃税等问题正在显现。"

因此,NTS 将建立主动识别逃税行为的基础,作为该项目的主要理由。

其意图并不只是事后接收交易所报送的数据,而是要结合并主动追踪来自自托管钱包的链上活动。

挑战在于技术和预算可行性。

业内观察人士质疑,30亿韩元的预算是否足以完整实现这些功能。

要结合链上和链下数据,对海外交易所和个人钱包进行综合分析,需要大量基础设施投入以及外部解决方案授权成本。

从4月启动到11月试点运行,约七个月的时间表也非常紧张。

尤其是追踪 DeFi 交易,不只是识别钱包地址,还需要对链上交易进行语义分析。

例如,主动投入算力资源以获取代币的,必须与被动存款区分开来。

这要求系统能够理解交易集群背后的实际含义。

这些限制也间接反映在同一时期的政治动向中。

今年2月,韩国国会预算办公室发布了一项研究项目招标,题为"虚拟资产征税的议题与改进措施"。

其征求建议书明确包括,对借贷和质押等非标准取得和交易的征税标准进行审查。

一个围绕核心征税标准的外部研究项目,直到距离实施只剩八个月时才启动,这一事实本身就暴露了当前框架仍未稳定。

更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到2027年1月正式实施时,综合分析系统只会具备部分预期功能。

交易所数据的标准化整合和基础异常检测也许可行。

但要覆盖 DeFi 交易的语义分析,以及海外交易所交易的实时匹配,还需要更多时间和预算。

换言之,韩国即将在“征税细则”与“底层基建”双双缺位的状态下强行起征。

而这也就注定了政策落地后的工作绝非简单的修补,而是一场漫长且深度的系统性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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